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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起,这些外贸新规开始实施!
来源:外贸单证中心 | 作者:美集运通-GGL | 发布时间: 2022-01-04 | 94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2022年第一个工作日,一大批新规开始正式实施,快来看看都有哪些新规会影响到外贸人接下来工作吧!


1、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正式生效实施。这意味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真的来了。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区,RCEP协定生效后,已核准成员之间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


对外贸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红利——RCEP生效后,中国近30%出口可以实现零关税待遇,涵盖中国1.4万亿美元的贸易额。


2、1月1日起,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调整


2022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包括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等。


2022年1月1日起,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其中,对部分氨基酸、铅酸蓄电池零件、明胶、猪肉、间甲酚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磷、粗铜的出口关税。


3《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申请成为经核准出口商的企业需要具备3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二是应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三是要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


4、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印发《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该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做好跨周期调节,助企纾困特别是扶持中小微企业,保订单、稳预期,积极应对当前外贸面临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5、《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相关进口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