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开立信用证来支付滞留在港口的货物。进口商可使用9月19日前在埃境内银行账户中持有的外汇支付进口费用。这将允许进口商开立信用证(L/Cs)(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跟单托收),向海外供应商付款并释放滞留在海关的货物。
(2)在埃及设有子公司的母公司可以使用外汇余额。母公司可以使用9月19日前持有的外汇存款来支付子公司的进口费用,反之亦然。
(3)对出口至邻国的特殊政策。在满足一定要求条件下,进口商可使用出口到邻国的外汇收入来支付进口费用。文件列出了利比亚、叙利亚、苏丹、伊拉克、也门和巴勒斯坦等国。
(4)可以转入外汇来支付进口费用。进口商可以使用来自海外合作伙伴的外币转账来支付进口费用,外币转账包括汇款、股息或增资收益等。子公司可使用母公司贷款,条件是贷款期限不少于12个月,并且在两家公司财务报表中均要记录。
上述举措旨在消除埃及央行此前要求进口商使用信用证支付货物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包括企业无法获得外汇存款、港口货物堆积、国内工业品和消费品短缺等。目前,市场对这一政策转变的反应较为积极。
南共体启用电子原产地证明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日前宣布启用电子原产地证明,未来制造商及进出口商将产品登记后即可申请电子原产地证明,将可减少中小企业交易成本,提升营业效率,也将提高海关认定价格及清关效率。
该电子原产地证明系统系由欧盟及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协助开发建置,为SADC贸易促进计划之一环,促进SADC区域经济整合,未来将结合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后将促进非洲制造概念。
(注: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包括安哥拉、博茨瓦纳、科摩罗、刚果民主共和国、史瓦帝尼、莱索托、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塞舌尔、南非、坦桑尼亚、赞比亚及津巴布韦等16国,秘书处设于博茨瓦纳)
阿根廷将境外邮购商品限额降至1000美元
阿根廷政府通过第5260/2022号决议,将通过快递在境外购买商品的限额从3000美元降至1000美元。该措施从9月23日开始实施,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由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AFIP)负责监管。
在此情况下,新规适用于那些通过快递服务“用于个人或法人、由不超过3件同类商品组成且不具有商业目的、邮件总重量不超过50公斤、离岸价(FOB)不超过1000美元”的入境邮寄包裹。
据了解,该措施此前规定总金额不超过3000美元,如今将限制降至1000美元;同时还修改了与简化形式消费进出口相关的第7条。从现在开始,“每个寄件人出口商品的离岸价不得超过3000美元”,而同一收件人进口商品的离岸价不得超过1000美元,且总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