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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所有含锂电池货物,进出口这些地区,必须申报为危险货物
来源:外航运、维运网 | 作者:美集运通-GGL | 发布时间: 2023-03-08 | 76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当天,文锦渡海关关员对广州某科技公司申报出口的一辆货车进行查验时,发现该车申报的锂电池根据规定属于危险货物。


因承运企业无法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不符合危险货物包装要求,该关将这批危险货物从口岸退运。


海关提醒,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最后提醒,近日出带电产品的货主多留意最新动态,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瞒报/漏报/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