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的税务识别号码#进口许可号码#押金证明号码#客户完整公司名#地址#公司其他信息(如电话或传真号码)。各项信息中间用“#”链接,不能有空格,并且税务识别号码、进口许可号码和押金证明号码不能带有特殊符号。进口许可号码由当地污染控制部门签发,格式为xxx/GXN-BTNMT;押金证明号码由银行或者环保基金签发。
2) 货物信息:必须显示8位数的HS code在货描中。
13. 除客户自行转运到柬埔寨,老挝,中国以外,不接受显示转运到其他国家的转运条款。客户自行转运到柬埔寨,老挝,中国的货物,不允许在越南境内的码头和口岸之间转运(即:POD和FND需保持一致);
14. 目的港海关不接受以下货物经越南转运至柬埔寨:
·Personal Effects / Household Goods
·Waste and Scrap
·Autos / Motor vehicles / Cars
·Used Goods (excluding Used Auto)
·Timber / Log
·Timber / log from Cambodia
·Weapons
·Fireworks
15.不接受以下货物经越南转运到第三国:
·Used/second hand/waste/scrap items/
• 马来西亚 (Malaysia)
1. 不接受同一个箱子使用于2个或以上提单中, 即:不接受partial bill;
2. Breakbulk shipment 不接受并单;
3. 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信息,并显示在提单上(包括公司名,地址,城市和国家)。地址至少要显示2行;
4. 发货人不能是马来西亚的公司或者个人;
5. 收货人必须是马来西亚当地的公司。如果是to order 提单,通知方必须是马来西亚当地的公司;如果是转运的情况,收货人需显示为真实收货人C/O 马来西亚当地公司,并提供马来西亚公司的地址;
6. 如果收货人是银行,提单上须显示为“to order of xxx bank”;
7. 如果是to order 提单,“to” 和 “order”之间只能保留一个空格;
8. 到Pasir Gudang或Tanjung Pelepas的提单不能显示转运条款;
9. 所有至马来西亚和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开发送cargo 信息;
10. 当运输货物是“车”时,只接受CFS 条款,并且需要在货描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