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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外贸人!11月起,这些重要新规开始实施!
来源:焦点视界 | 作者:美集运通-GGL | 发布时间: 2021-11-02 | 958 次浏览 | 分享到:


08、46个国家和地区游客入境泰国可免隔离


泰国政府当地时间21日晚间宣布,从11月1日起,来自46个国家和地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乘飞机入境泰国的游客,可免除强制隔离。


泰国外交部当天公布这46个低风险国家和地区名单,包括中国、马来西亚、柬埔寨、新加坡、日本、韩国、美国、英国、西班牙、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


来自这些经泰国政府认定的低风险国家和地区的游客,登机前须完成疫苗接种满14天,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5万美元保额的医疗保险,且入境后还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确认检测结果阴性后可免隔离在泰国自由行动。


09、广东试行恢复赴港商务签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告,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在广东省试行恢复内地居民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10月11日起即可开始申请。



自10月11日起,广东省内部分企业机构工作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的,可向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持商务签注人员应通过香港“来港易”计划前往香港。


10、《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施行


2021年9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5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公告原文见此:

http://zfs.customs.gov.cn/zfs/flgf/gfxwj19/3895906/index.html


11、《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2021年10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26号公告,详情如下: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注册自检工作,确保医疗器械注册检验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原文:

http://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11022153823130.html


12、原产地信息管理系统RCEP3.0版本上线


10月15日晚,RCEP3.0版本完成更新部署。本次版本实现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功能,新增享惠受阻协调申请、空白证单核销、东盟流动证明申请及原产地证书与报关单关联等功能,标志着新一代出口签证系统的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