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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这些经贸新规开始实施!
来源:搜航网 | 作者:,美集运通-GGL | 发布时间: 2018-10-31 | 299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1月1日起 调整《进境物品归类表》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25日发布公告,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

11月1日起 施行首份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日前,上海正式发布全国首份服务贸易领域负面清单,共列出159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个门类,31个行业大类,包括具体行业措施、有关职业资格的限制措施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水平措施。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11月1日起正式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领功能

10月30日,海关总署和中国贸促会联合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领功能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企业申领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

“单一窗口”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领功能引入和保持了贸促会自主研发、全球领先的电子原产地证书方案和安全防伪打印技术优势,保持了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报“五分钟政务”和“不见面办公”服务模式,可实现证书申领全程电子化、企业自主打印和全球数据实时查询。此外,贸促会电子原产地证书的“中国标准”也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好评,得到世界海关组织、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