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期,肯尼亚、印度、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对进口货物出台新规,以下便是这些国家对进口货物的具体要求; 肯尼亚
根据肯尼亚港务局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到蒙巴萨的货物须在肯尼亚港务局指定的集装箱货运站(CFS)清关。客户不能自行选择集装箱货运站(CFS)或者内陆集装箱货运站(ICD)。
因此,所有至蒙巴萨的提单,不接受显示任何转运至肯尼亚境内集装箱货运站(CFS)或者内陆集装箱货运站(ICD)的条款。
印度
自2018 年7月1日起,自中国出口至印度的货物,在OOCL港外堆场及内陆集装箱货运站交货的货物,目的地设备免费使用期调整为14天。
如果提单上要求显示14天的设备免费使用期,需在其后加上“in carrier’s nominated off-dock container yardonly”。即14 days’ equipment free time at destination in carrier’s nominated off-dockcontainer yard only。
另外,据了解,从2018年4月1日开始,印度海关将实施新的通关要求,所有出口至印度港口的货物(含印度内陆港)提单和舱单必须显示以下信息:
2018年4月1日起(指提单签发日),所有卸在 INNSA 的货载 (local & ICD) 的提单:
必须在提单的 description 栏位 show 出以下信息 : (若 description 空间不够则可用附件方式提供,若 CNEE 为 to order 或是银行,则必须提供 NTFY party 的下列资料)
a. Import and Export code (IEC) of Importer
b.GST identifications no. (GST No) of importer
c. Official email ID of Importer (to be used for correspondence by shipping lines and customs)
【注意事项】